(Program for Specialty inPublic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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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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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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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财政、税收理论与业务技能,熟悉我国财政、税收相关政策,具备较全面财务会计理论知识,熟悉市场经济理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税务部门从事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在财政部门从事财政管理,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以及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与会计管理、办理纳税事宜和进行税收筹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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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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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政治素质:
具有强烈的国家、民族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高,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
2.专业技能素质:
掌握财政、税收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掌握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财税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了解财税发展历史与现状;具有运用财税知识与财务会计知识等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文化素质: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通过外语四级考试,并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达到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重庆考区)”Ⅱ级(CCT-2)合格要求。
4.身心素质:
具有良好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心理健康,有较强沟通和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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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途径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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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途径
1.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建立新的课程体系。本专业将按照教育部对财政学学科课程设置要求,依托我校经济、管理科学的学科优势,在方向共同选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上突出课程特色,设计出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2.遵循先进性原则,改革教学内容,加强课程建设。根据新世纪人才市场的需求和财政税收专业学生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来设置课程,注意课程体系内的有机联系;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点、自身发展和职业发展需求,选择方向共同选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
3.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重视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加大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力度,突出对学生概括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4、突出思想道德教育,强调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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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方法
充分运用启发式教学、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方法等教学方法,邀请财政税收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实务界专家给学生授课,实现理论与实践、课堂与实务的结合,利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等手段,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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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手段
1.理论教学。系统讲解财政税收的基本理论知识,加强财政税收基本技能、基本素质训练,以课堂教学为主,辅之以多种教学方法来实现教学目的。
2.素质教育。营造出开放的教学氛围,通过学院对“36182”工程的实施、学院组织的各种学术讲座、社会调查与访问、税法义务咨询等第二课堂活动,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学生视野,增强实践能力;通过文化素质课程和各种文化素质活动,提高学生品位,陶冶学生的情操。
3.实行学业导师制度,注重综合素质培养。加强专业课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注重对学生从专业思想、学习方法、专业水平、科学研究、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指导,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4.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1)通过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等,增强学生对专业课程理解与把握能力;(2)毕业实习,要求学生到财政、税务等实际部门实习,提高学生适应职业工作的能力;(3)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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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制、最低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1.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三至六年。
2.最低毕业学分:170学分。
3.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经济学 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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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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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干学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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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经济法、计量经济学、初级财务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财务管理学、财政学原理、国家预算、财政支出学、地方公共财政、国债学、税收经济学、中国税制、税收管理学、税收筹划学、税务代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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