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市招办、市教育考试院、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决定成立金融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执行小组,负责复试业务课命题、评卷及复试、录取等环节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教育部、市招办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招生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进入本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分数线),且符合重庆工商大学对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一)招生指标
本院招生指标由学校依据“2021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专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有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参加我院招生复试并获得录取资格,学校下拨专项招生指标。
(二)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学院(023-62768375)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3月25-26日(星期四、星期五),线上进行。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网上已开通打印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各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复试方式与时间
复试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
由于受疫情因素影响,利用教育部提供的平台,采用线上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第一志愿上线学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完毕后由学院线上或学院网页上告知。
第二阶段: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完毕后由学院线上或学院网页上告知。
在必要的情况下,学院将组织零星分散复试。零星分散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确定,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相关考生。
备注:复试采取远程线上方式,全程录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电脑、摄像设备等考试工具。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参加202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复试名单原则上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确定。复试人数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校外调剂考生在满足调剂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兼顾统考科目考分等原则确定参加复试;
(3)破格复试考生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复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作出以下要求。
1.复试专业测评科目按照《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所示。
表1 2021年金融学院研究生复试专业测评科目情况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 |
参考书目 |
金融学 |
金融专业素质 |
金融学或保险学 |
参见招生目录 |
金融 |
金融专业素质 |
公司金融、金融市场学 |
参见招生目录 |
2.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由专业测评、综合面试、英语测试三个成绩构成,各项满分100分,构成比例依次为20%、60%、20%,均采取远程线上方式,专业测评由学生从题库抽取试题现场作答,综合面试、英语测试由面试组老师负责。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采取开卷的方式。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分数确定
(1)金融学硕士最终录取分数由初试(70%)和复试(30%),计算如下: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 +(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30%
(2)金融硕士最终录取分数由(70%)和复试(30%),计算如下: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 +(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30%
4.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公示在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网站。
四、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如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加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2. 在指标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收调剂生。
3. 对符合录取要求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以及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小组将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是否录取。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复议制度。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咨询电话:023-62768375 张老师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监察处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91
六、其 他
1.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
2.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特别申明:本工作方案若有任何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2021年3月22日
关于金融学院研究生复试具体操作和要求
在今年疫情影响下,采取了线上进行专业测试、面试,给复试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按照“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原则,使用教育部提供的线上平台,复试工作具体操作和要求如下:
1、 复试中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测试:采取线上口述、交流的方式,参与复试面试的考生,调整好摄像设备,以保证整个面试过程画面、语音的清晰,以便于远程全程录像。
2、 参与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电脑、手机、摄像设备以及用于复试的其它物品,保证设备电量充足、良好的网络环境、单独房间,场地安静、整洁、无遮挡、无死角,以便面试交流。
3、 参与复试的考生需配合进行在线复试前的测试。如遇在线复试困难,应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4、 学校提供录制参与复试考生线上面试的场地和设备。
5、 参与复试的考生或复试小组,如出现掉线使其无法远程线上视频面试,立即使用手机免提电话交流面试的方式完成余下的面试。
6、 参与复试的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 参与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不得通过现场、通讯设备、QQ、微信、邮件等任何方式与其他人进行交流,一经发现以考试舞弊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