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根据市教委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市级及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以负责人身份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报校级也填此表),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
(三)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校级优秀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三、申报限额与资助金额
“创新项目”按博士、硕士层次分开申报,博士项目应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鼓励研究生申报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的项目。
2017年的“创新项目”,博士、硕士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2万元和1万元,其中:市财政分别资助1万元和0.5万元,学校须按1:1配套资助。
四、申报材料
请各研究生于2017年4月5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文件《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交厚德楼10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tbuyangong@163.com邮箱。
联系人:董承婷,联系电话:62768482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9日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2.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