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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制度

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双导师制实施细则

2023年11月06日 15:41   点击:[]  

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双导师制实施细则

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提升实践育人能力,学校决定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推行“双导师”制度,即由1名校内教师和 1 名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校外导师)组成指导组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共同进行指导的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双导师制”)。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学院双导师制建设、规范校外导师管理,根据学校《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双导师制实施的指导意见》(教务〔2023〕14 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双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担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校外导师的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素质,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从事的工作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所要求的专业领域相关,具有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能力。

(三)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技术负责职务。

(四)了解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特点,乐于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二、校外导师的工作应与校内导师相互配合完成,主要涉及如下职责:

(一)选题指导。指导学生结合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帮助学生更好的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写作方向。

(二)实践指导。协调安排学生到相关单位实践,为所指导学生调研、实验、毕业论文(设计)等活动等提供必要支持和指导。

(三)写作指导。在学生的论文写作过程中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四)参与答辩。可应邀担任答辩评委,与校内导师一起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做出综合性评价。

三、每位校外导师协助参与指导毕业论文学生人数不多于 10 人。校内导师为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第一责任人。

四、各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积极落实“双导师”制,原则上各专业实行“双导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总比例为20%—30%。

五、各系根据“双导师”毕业论文比例和校外导师选聘条件遴选校外导师,报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后,学院与拟聘校外导师签订协议,颁发聘书。

六、校外导师聘期一般为 4 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到期后可续聘。

七、校外导师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应填写指导记录表,学院根据校外导师工作量拨发毕业论文指导报酬。

八、校外导师因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再具备指导资格,应取消其校外导师资格:

(一)以重庆工商大学校外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有损害学校形象活动者;

(二)不履行校外导师职责,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毕业论文指导职责或自行申请退出者;

(三)由于从事非法行为,不宜继续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

 

 

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2023年10月


下一条:金融学院 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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