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科专业简介
(一)金融学 代码:020204
“金融学”是经济学门类中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
本学科专业秉承“中西融合、知行合一”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有区域特色、具备国际视野、富于创新精神、长于实际操作、职业道德优秀的高层次金融专门人才。旨在让学生通过金融基础理论学习,建立扎实的经济理论和金融理论基础;了解掌握各种金融交易活动的规律,并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并能取得成功的能力;逐步形成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不断学习提高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与专业研究相关工作和创新的能力。
1.培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国家战略,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实施提供人才保障;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系统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保险与信托投资等方面业务的专业技能,同时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在金融系统及各类企业、经济组织、国家机关及教学与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良好的心理与身体素质。
2.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硕士学位类别: 学术学位 |
学制:三年 |
培养方式:全日制 |
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介绍 |
本学科专业秉承“中西融合、知行合一”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有区域特色、具备国际视野、富于创新精神、长于实际操作、职业道德优秀的高层次金融专门人才。旨在让学生通过金融基础理论学习,建立扎实的经济理论和金融理论基础;了解掌握各种金融交易活动的规律,并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并能取得成功的能力;逐步形成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不断学习提高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与专业研究相关工作和创新的能力。本硕士授权点设有七个培养方向:金融理论与政策、投融资理论与实务、保险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科技与智能金融、碳金融、数智金融。 |
培养 目标 |
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国家战略,为“一带一路”、“陆海大通道”、“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实施提供人才保障;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系统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保险与信托投资等方面业务的专业技能,同时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在金融系统及各类企业、经济组织、国家机关及教学与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
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
考试科目: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经济学综合 参考书目: 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编写组》马工程重点教材《西方经济学 上册》(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高鸿业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八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宏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编写组》马工程重点教材《西方经济学 下册》(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高鸿业 《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八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财政学:樊丽明等,马工程重点教材《公共财政概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年。 参看:https://grs.ctbu.edu.cn/info/1022/10436.htm |
招生 人数 |
约3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指标数为准 |
主干课程 |
1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2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3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4 |
金融英语 |
5 |
金融理论与政策 |
6 |
金融经济学 |
7 |
金融计量学 |
8 |
经济学研究方法 |
(二)金融 代码:025100
本专业学位点秉承“中西融合、知行合一”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有区域特色、具备国际视野、富于创新精神、长于实际操作、职业道德优秀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培养定位:服务国家战略,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发挥重庆金融学院平台优势,与理事单位深度合作、订单式培养,推行“三双”(双课堂、双师制、双移动)培养机制,实现“校+企+政”三位一体多维协同,培养服务地方、实践能力卓越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师资特色:本专业学位点现聘任校内导师33名,校外导师42名。同时建立了固定持续的导师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交流,对导师制定固定持续的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双导师制度,每个研究生都配备校外导师,定期遴选新增校外导师。要求校外导师参加研究生培养、开题、中期和答辩的全部环节。采取1名校内导师,加1-2名校外导师的模式推动学生指导工作,推动理论知识掌握和专业技能培养共进。
培养特色: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跟踪金融行业发展前沿,致力于培养解决金融实践问题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研究生通过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参加各类专业竞赛,撰写实践调研报告,编写金融案例、实习基地培训等方式积极投身实践,并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竞赛活动。近五年所有毕业生均参与社会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部分调研建议被政府或企业单位采纳。
培养成效:学生论文选题遵循问题导向,涵盖银行保险经营管理、金融市场理论、产品设计、企业融资并购以及金融风险防控等领域,并聚焦金融科技应用、科技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碳金融、数智金融、技术转移与科创金融等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跟踪了行业发展前沿。论文管理过程严格,论文整体质量较高。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教指委《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指导性培养方案》为基础,结合重庆工商大学办学定位,跟踪金融行业最新变化趋势,旨在面向国内外金融管理机构、金融企业、金融服务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国际视野,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1)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具有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不贪图享乐、不奢靡颓废,学风严谨、品德高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理论基础,熟悉金融、投资、财务等专业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品格,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业务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能力。
(3)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卓越能力。这是金融专业硕士的核心能力,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即在于为社会培养具有卓越实践能力的金融专业人才,包括金融市场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金融产品设计师和金融企业领导者等。
(4)能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查阅本专业相关前沿资料的外文资料;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5)身体健康,阳光向上,具有健康体魄和乐观心态。
2.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硕士学位类别: 专业学位 |
学制:三年 |
培养方式:全日制 |
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介绍 |
本专业学位点秉承“中西融合、知行合一”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 服务国家战略,为“一带一路”、“陆海大通道”、“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发挥重庆金融学院平台优势,与理事单位深度合作、订单式培养,推行“三双”(双课堂、双师制、双移动)培养机制,实现“校+企+政”三位一体多维协同,培养服务地方、实践能力卓越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本硕士授权点设有六个培养方向:金融机构管理、投融资管理、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科技与智能金融、碳金融、数智金融、技术转移与科创金融。 |
培养 目标 |
本专业学位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教指委《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指导性培养方案》为基础,结合重庆工商大学办学定位,跟踪金融行业最新变化趋势,旨在面向国内外金融管理机构、金融企业、金融服务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国际视野,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
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
考试科目: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396经济类综合能力、金融学综合 参考书目: 《金融学》骆志芳、许世琴编著,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版,2020年第11次印刷 《投资学》张宗新,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01月第四版 |
招生 人数 |
约8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指标数为准 |
主干课程 |
1 |
金融理论与政策 |
2 |
投资学 |
3 |
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 |
4 |
衍生金融工具 |
5 |
公司金融 |
6 |
财务报表分析 |
(三)保险 代码:025500
我院是重庆市唯一同时具有保险本科和保险硕士点的高校,2004年开始招收保险本科,保险专业教学科研基础底蕴深厚,在养老金融、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及保险经营管理等研究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研究实力,专任教师全都毕业于国内保险名校,本专业学位点现有校内导师5名,校外导师5名,并将遴选新增校外导师,严格执行双导师制度,已经建立了多家校外保险实习基地,将通过“实务界专家进课堂”、“校企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的实务和实践能力。保险学专业在重庆市保险监管及业界都具有极大影响力。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中培养目标为基础,结合重庆工商大学办学定位,跟踪保险行业最新变化趋势,旨在面向国内外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企业的发展需要,本专业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适应现代保险服务业和金融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1)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具有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学风严谨、品德高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系统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基本理论和保险各层面相关知识,同时扎实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等综合知识和理论、应当对相关领域知识,尤其是营销、管理、法学等知识较好掌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品格。
(3)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卓越能力,熟悉国家有关金融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保险行业发展动态,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沟通能力与表达能力以及利用新科技解决行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4)能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查阅本专业相关前沿资料的外文资料;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5)身体健康,阳光向上,具有健康体魄和乐观心态。
2.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硕士学位类别: 专业学位 |
学制:三年 |
培养方式:全日制 |
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介绍 |
保险专业硕士是根据国家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为适应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培养保险机构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而设立的专业硕士学位。我院是重庆市高校中唯一同时拥有保险本科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在保险行业具有显著的影响力。 |
培养 目标 |
本专业学位培养具有坚实的保险学理论,全面掌握相关保险专业知识,熟悉金融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与理论,能够运用金融保险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保险行业现实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培养熟悉保险业务与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实务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胜任在保险机构从事保险经营与业务管理、以及在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从事相关金融工作。 |
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
考试科目: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396经济类综合能力、保险专业基础 参考书目:《保险学》丁继锋,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4年8月(第三版) |
招生 人数 |
约15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指标数为准 |
主干课程 |
1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2 |
保险精算 |
3 |
金融市场与金融业务 |
4 |
保险法与监管政策 |
5 |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 |
6 |
保险经营管理 |
7 |
财产保险理论与实务 |
8 |
保险营销与渠道管理 |
9 |
养老与健康保险专题 |
10 |
财产与责任保险专题 |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时可毕业本科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重庆工商大学的具体要求参见《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下载并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是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院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校内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相关规定执行。初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调剂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及学校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我院组织进行。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八、录取
(一)我院按照国家及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我院相关规定。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3000元/生/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奖助学金请参考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grs.ctbu.edu.cn/的“招生管理”栏目和https://finance2014.ctbu.edu.cn/金融学院网站查询。
(四)我院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有差异,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金融学院研究生就读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五)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768375
网址:https://finance2014.ctbu.edu.cn/
邮箱:zy1050@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田家炳50302室
邮编:400067